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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合同清理工作的通知

2018-03-19  点击:

各校区,各学院,部、馆、处、室,直属单位:

规范合同管理工作,确保合同全面履行,对于避免法律和经济风险、优化发展环境、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学校2018年第三次校长办公会的精神,法制办公室结合学校合同管理工作的现状,现拟开展全校性的合同清理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各单位应当将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获取或形成的材料立卷归档,立健全合同档案保管、借取、查阅等工作制度,实行合同档案规范化管理。

二、实行备案制度

重大合同签订后,合同经办部门应当将合同文本、合同审查意见书以及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材料报送法制办公室备案。

三、实行报告和清理制度

各单位应当于每学期末将本部门承办的生效合同目录、履行情况、争议处理情况报法制办公室备案。法制办公室每年将对全校签订的合同组织一次梳理,并汇总后向主管校领导报告。对存在经济纠纷或法律风险的合同,法制办公室将根据具体情况商请合同主管部门、审计部门及财务部门意见后提出处理意见或者建议。

各单位要把合同管理工作作为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履行学校合同管理制度。请各单位于2018年3月17日前将目前仍处于有效期内的合同,或者是虽已到期但存在经济纠纷或法律风险的合同按照附件表格的形式报送至法制办公室(附表需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并提供合同复印件。联系人:办公楼南508室詹振兴,电话:39352159,电子表格发邮箱:fzb@gdpu.edu.cn。

此次合同清理范围不包括科技类合同,学校举办或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请自行开展合同清理工作。

附表:各部门签订合同、协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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