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按照学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有关要求,我处在第一次征求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对《广东药科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讨论稿)》等条例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为进一步完善相关条例制订工作,现再次面向有关部门和二级学院征集意见,请各部门、各学院将征求意见电子版(附件13)于2016年4月26日前反馈给我处,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吴小栋,联系电话:020-39352027,电子邮箱:65270721@qq.com。
附件:
1、广东药科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2、广东药科大学广药之星奖学金评选细则
3、广东药科大学红棉奖学金(学业优秀)评选细则
4、广东药科大学远志奖学金(创新创业)评选细则
5、广东药科大学百合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细则
6、广东药科大学杜仲奖学金(社会实践)评选细则
7、广东药科大学当归奖学金(文艺体育)评选细则
8、广东药科大学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细则
9、广东药科大学“和谐宿舍”评选细则
10、广东药科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奖学金申请表
11、广东药科大学“创新创业奖学金”团队获奖项目申报表
12、广东药科大学本科学生学校奖学金奖项设置表
13、广东药科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等条例征求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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