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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药科大学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广药大防组办〔2020〕11号)

2020-03-04 广东药科大学 点击:

 

校内各单位: 

   现将《广东药科大学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东药科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4





 

广东药科大学关于做好新冠

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工作要求,根据《广东省教育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粤教防组〔2020〕14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全校教职员工、学生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法治意识,营造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良好校园氛围,现制定我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底线思维、压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按照统一部署,重点加强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宣传重点

重点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价格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重点突出三方面内容:

(一)宣传主要法律法规的重要意义。使广大人民群众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知晓法律法规制定的指导思想、赋予的权利,履行相关义务,积极配合支持党委政府采取的各项防控措施。

(二)宣传与疫情防控密切的法律法规内容。使广大人民群众清楚了解掌握传染病预防控制、突发事件应对及措施落实、疫情的报告、信息公布、监督与法律责任等主要内容,从而自觉依法办事。

(三)宣传相关的法律。广泛宣传价格法、刑法、劳动法、药品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使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各项工作都能做到依法有据,有序推进。

三、工作任务

结合学校现有的防控工作,重点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的六个一工作任务,即:

(一)制定一个工作方案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学校防疫法治宣传工作方案,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筹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迅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抓好落实。(牵头单位:发展规划与法规处、宣传部)

(二)组建一支宣传队伍。与学校现有的防控工作体系有机结合,以精简、高效为原则,形成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抓总、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密切配合的法治宣传工作体系,以长期从事宣传、法制工作的专职人员及政治辅导员、学生干部等为骨干,组建一支政治过硬、求实创新、专兼结合、有序高效的法治宣传工作队伍,将各项工作落实落细。(牵头单位:宣传部、发展规划与法规处、学生处、团委)

(三)打造一批宣传阵地。 一是广泛运用网络媒体平台加强宣传。学校和各二级单位充分利用官网、微信公众号、微信或QQ工作群,以及学校依法治校网等网络平台,每天推送相关法律法规及防控要点。二是各单位运用已有的阵地加强法治宣传。主动利用校报校刊等或积极向主流社会媒体推介相关法律法规条文等,利用各校区校园宣传栏、宣传橱窗、LED显示屏等宣传设施,开展防疫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等,确保无死角、全覆盖。(牵头单位:宣传部、信息中心;责任单位:校内各二级单位)

(四)推出一批宣传资料。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整理国家、地方、学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防控决策部署和防护知识,以电子文档、宣传单张、条幅、网络推文、音频等各种形式,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疫情防控法治宣传资料,面向广大师生员工广泛宣传,多层面加大宣传力度与频度,多方面提升师生防控本领,引导师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切实增强师生员工的法治意识、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附件为已汇编的部分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其他相关法治宣传资料将陆续推送。(牵头单位:发展规划与法规处、宣传部;责任单位:校内各二级单位)

(五)关注一批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面对全校教职员工、广大学生,重点突出党员师生、领导班子成员、管理干部队伍、骨干师生团队以及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师生、近期到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师生、与感染确认病例或密切接触者有过密切接触史的师生等。各有关单位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进行宣传,做到人人皆知。(牵头单位:组织部、人事处、学工部、研工部、国际教育学院、教务处;责任单位:校内各二级单位)

(六)做好一个稿件报送。各单位要聚焦一线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总结学校防疫特别是法治宣传教育方面的做法、经验等,生动讲述我校防疫抗疫一线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稿(素材)报送工作,学校将择优上报省教育厅、省普法办等上级主管部门并在学校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防疫期间各单位每周至少报送一次(暂定每周一上午截止,另有通知除外),鼓励每周多次、不限时报送。(牵头单位:发展规划与法规处、宣传部;责任单位:校内各二级单位)

1.报送材料主题:战广东药科大学**(单位)在行动

2.体例格式:内容与学校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充分融合,积极健康,题目自拟,素材可以是带图片文本或者短视频。文本字数不限,图片须原图,JPG格式,2M以上;短视频100M以内,画面清晰,时长不作强制要求建议1分钟左右。

3.报送方式:电子材料报送至学校发展规划与法规处电子邮箱:fzb@gdpu.gov.cn,邮件命名请注明单位+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材料字样,并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学校发展规划与法规处、宣传部负责统筹全校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领导,把新冠肺炎疫情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安排专人负责、专人编辑,精心组织实施,加强与媒体的联系合作,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力求做到宣传教育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校内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能作用,参照学校的做法,制定相关的宣传方案,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教化、引导功能,切实提高全校师生防范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强法治宣传中的正面引导,组织正面宣传,针对师生关心、关注的问题,要及时解读,使广大师生理解和支持政府、学校采取的各项措施,不信谣、不传谣、不盲从,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三)精心部署,迅速落实。校内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自身的职能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部署开展本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各单位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以来的情况、做法,以及下一步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提出意见建议,随时报送学校发展规划与法规处。

 

附件:

1.广东药科大学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法律法规规章文件选编

2.防控疫情普法宣传教育资料(附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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