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药科大学采购管理办法》(广药大〔2021〕86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对我校某诉讼案件法律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广东药科大学
2.项目名称:广东药科大学诉讼案件法律服务
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9万元(含税)
4.采购需求:详见案件资料,有意向的供应商请向联系人索取
二、应询供应商资质要求
1.应询供应商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广东省定点采购法律服务供应商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应询供应商信誉良好,诚实守信,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机构处罚记录;
3.实际承办本项目的代理律师(2名)为执业律师。
三、报价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价表、初步工作方案(对案件进行简要法律分析);
以上报价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将电子版发送至fzb@gdpu.edu.cn。
四、公告期限及报价截止时间
1.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4月28日);
2.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24:00前。
五、商务要求
1.服务开始时间:合同约定的生效之日。
2.服务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六、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的方式付款。
七、本次询价有关事宜,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姜老师;联系电话:020-39352159。
广东药科大学发展规划与法规处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