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药科大学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工作。经2019年第24次校长办公会审议,决定对24件规范性文件(详见附件)予以废止和宣布失效,现予以公布。
附件:废止和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广东药科大学
2019年12月24日
广东药科大学办公室
2019年12月25日印
(共印2份)
上一条: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9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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