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纪委建设,提高纪委履职能力,深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据《中共广东省纪委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高校纪委建设的意见》(粤教工委〔2017〕1号)、《关于印发< 关于加强高校纪委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粤纪驻教育发〔2017〕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学校纪检组织建设,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责主业,提高履职能力,为我校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基本原则。深化改革,健全机制;明确职能,聚焦主业;完善配置,严管厚爱;加强领导,强化保障。
二、明确职能定位
(一)聚焦主责主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纪委要持续深化“三转”,退出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业务工作,着力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学校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规范纪委领导分工。纪委书记应集中精力抓好纪检工作,一般不分管人事、财务、大宗物品采购、基建等工作。学校纪委书记分管工作情况,应报省纪委派驻纪检组备案;附属医院纪委书记分管工作情况,应报学校纪委备案。纪委副书记不得兼任与纪检工作无关的职务。
纪委书记参加学校党委会(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的其他会议。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在酝酿阶段应当听取纪委书记意见。纪委副书记按规定列席学校党委会(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附属医院纪委主要负责人、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应当参加或列席所在单位有关重要会议。
三、完善机构编制配备
(一)健全学校纪委组织架构。学校纪委设纪委委员9-15名,其中设纪委书记1名,副书记1名;学校纪委下设纪委办公室,与监察处合署办公,分设纪检监察岗3-4名、信访案件管理岗1名、综合管理岗1-2名。
(二)加强二级单位纪委建设。附属医院应设立纪委,配备专职纪检干部;其它二级党组织配备纪检委员。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得兼任本单位纪委书记、纪检委员。
(三)规范纪检干部配备。学校纪委配备纪检(监察)干部6-8名(不含纪委书记,下同)。附属医院应当按规定设立纪委工作机构,并设置相应的专职管理岗位。
四、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一)择优配强纪检干部。严格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把好纪检干部的入口关。注重选拔政治强、作风正、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担任纪委书记和副书记。首次任用为纪委负责人的,原则上要能干满一届;工作满5年的应有计划、有步骤地交流;满10年或两届的,原则上必须交流。任纪委副书记满两届的,原则上应轮岗或交流任职。注重选配经济、金融、财会、审计、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充实纪检队伍。
(二)强化培训锻炼。分层次、分阶段开展培训,重点提高纪检干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对新入职的纪检干部,实行任前培训,掌握纪检工作应知应会知识后再上岗。对已入职的,要加强知识更新培训和实践能力锻炼,通过参加上级纪委执纪审查、巡视巡察等工作,“以案代训”、“以干代训”,提高实践操作能力。
(三)严格监督管理。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对纪检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防“灯下黑”。对于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不作为的,进行批评教育、组织调整,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纪律处分。
(四)健全考核评价。按照突出主业、注重实绩的原则,每年对纪委工作开展一次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纪委和纪检干部绩效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纪检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不敢担当、不能胜任的纪检干部要及时予以调整。
五、落实工作报告制度
(一)完善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学校纪委工作情况按规定向学校党委报告。监督执纪问责情况、重要专项工作情况及自身建设情况,每半年向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报告一次。每年按规定向上级纪委述职。
(二)建立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学校纪委发现学校党委委员及其他省管干部问题,在向学校党委报告的同时,应当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向省纪委或省纪委派驻纪检组报告;发现学校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问题,应当直接向省纪委报告;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应当及时向省纪委派驻纪检组报告。对重大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或发现后不报告、不处置的,按规定进行问责。
(三)健全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报告制度。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在向学校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省纪委派驻纪检组报告。执纪审查工作中,应当在研究立案意见后、向党委报批立案程序前,以及研究处分意见后、向党委报批处分程序前,分别报告省纪委派驻纪检组。其它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随案管数据一并上报。
六、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委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至少半年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支持纪委履职尽责,帮助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条件建设。加强硬件设施建设,配备专门的办公室、独立谈话室、办公设备,保证执纪车辆的使用,加强监督网络平台建设,推进办公信息化。
七、加强纪委规范化建设
纪委要以此为契机,完善工作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大力提高纪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按照“十有”要求,认真开展规范化建设。
(一)有牌子。纪委要在办公场所悬挂“中共广东药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或“中共广东药科大学XX(医院名称)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牌子,方便干部群众知悉、联系和监督。
(二)有必要的办公办案设备。纪委应配备专门办公室、独立谈话室,原则上不得与单位内设处(科)室或直属单位共用。办公室应配备专用电脑(每人至少1部,其中可有笔记本电脑)、照相机(可录像)、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或具有复印功能的一体机)、碎纸机、录音笔、举报电话(应公开)、光盘刻录机等办公办案设备。独立谈话室尽量设置在低楼层(最好是一楼),并配备全程录音录像设备及相关安全设施。保证执纪审查所需要的车辆。
(三)有职责清单。纪委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共广东省纪委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高校纪委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特点,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制定具体的职责清单,进一步明确自身职权范围,为科学有效履职提供依据。
(四)有工作规程。建立健全信访举报登记、受理、分类、转交、转送、督办、反馈和公开等工作程序;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项目确定、组织实施、形成报告和结项归档等工作制度;完善案件审理、党风政风监督等工作规范;建立纪委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请示报告、学习调研、工作例会、办文办会、文书档案管理、内部谈心谈话、工作纪律等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各项工作运行。
(五)有工作台账。纪委要按照“一事一档”的原则,分类细化,实事求是建立工作台账,包括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台账等,及时登记相关工作事项、检查情况及结果,确保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全程记实、可查。
(六)有约谈监督制度。建立纪委负责人与党员干部进行约谈的工作制度,明确约谈标准、约谈内容、程序步骤、结果运用等,确保约谈质量和效果。完善函询、信访约谈、廉政谈话等相关办法,促进“两个责任”的落实。
(七)有执纪审查制度。建立严格的审查程序,明确初核、立案、调查取证、移送审理、处分执行、申诉复查等阶段和环节的具体要求,完善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和审查工作责任制度。建立谈话场所使用、审查安全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暂扣封存涉案款物、调阅账目和查询等审查措施的监督和审核制度,规范审查文书的制作使用,促进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审查。
(八)有专项检查工作制度。纪委应建立对本级及其所属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作风建设、选拔任用干部、自身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的制度。
(九)有风险防控制度。制定定岗、定责、定工作流程、定风险、定措施“五位一体”的防控措施,围绕岗位责任和业务流程排查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严守各项纪律,在办公场所显眼位置张贴或公布《广东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并自觉践行,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十)有工作经费保障。纪委的工作经费在单位预算中单列,并予以足额保障。落实纪检干部办案补贴;将执纪审查经费列入专项预算,专款专用。
附件:广东药科大学纪委职责清单
附件
广东药科大学纪委职责清单
为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要求,明确学校纪委工作职责,促进学校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共广东省纪委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高校纪委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特点,围绕监督执纪问责,特制定我校纪委职责清单。
一、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向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
二、监督检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党纪条规、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三、监督检查同级党委和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加强作风建设的情况,负责调查管理权限内的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
四、开展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教育和警示教育,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五、监督检查组织人事部门纪律执行情况,就管理权限内的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考察人选的党风廉洁情况提出书面意见;
六、受理对管理权限内的党组织以及党员干部、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申诉复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七、领导各二级单位纪委开展纪律审查工作;
八、对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或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提出问责建议或直接进行问责;
九、开展纪委规范化建设,负责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的监督和管理;
十、组织开展对内设机构、直属单位的专项检查,协助省委巡视组、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对本单位的巡视巡察工作;
十一、落实工作报告制度,严肃日常工作、重大问题、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等工作要求;
十二、承办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